課程名稱 |
民法總則 CIVI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|
開課學期 |
9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陳自強 |
課號 |
LawILS7020 |
課程識別碼 |
A41 M011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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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4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帶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1,2,3,4(8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科法1 |
備註 |
總人數上限:4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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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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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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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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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講授民法第一編總則的規定與實務案例。法律課程為實用科學,法律人應具備依據法律解決爭議之能力,故本課程除注重民法基本理論之說明外,特別強調重要判例、判決之研讀。
本課程之主要內容如下:一、民法導論;二、民法與生活;三、民法之權利義務體系;四、權利主體(人);五、權利客體(物);六、權利義務的變動概說;七、法律行為;八、消滅時效;九、權利行使之原則:權利濫用之禁止與誠實信用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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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引導同學進入民法領域,培養同學學習民法及其他法律科目之興趣,訓練同學獨立思考、認識法條、活用法律之能力 |
課程要求 |
一、上課前,請預習相關文獻
二、上課時,將透過發問與回答認識同學。參與討論者,只會因而加分,不會扣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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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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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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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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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王澤鑑、施啟陽、林誠二、邱聰智、黃立、胡長青、王伯琦、鄭玉波等教授之民法總則教科書。王澤鑑教授之民法學說與判例(一)至(八);詹森林,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(一)至(五);詹森林,月旦法學教室(5)民法學篇(與林秀雄教授合著)。司法院網站、最高法院民刑事裁判選輯、最高法院民事裁判書彙編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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